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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拉善左旗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 2017-07-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区、全盟组织工作会议及旗委部署要求,现将阿拉善左旗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盟委、旗委 扩大 会议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六有”要求,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治区、盟委、旗委部署要求,对农村牧区、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分类分层次提出具体标准,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二)坚持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总结运用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及时推介宣传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做法,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强化问题意识,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三)坚持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鼓励基层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特别是要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

      (四)坚持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动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五)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

      三、 目标任务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就是以打造“北疆基层党建亮丽风景线”为主题,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努力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基础保障更加充分到位、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一)推进基层组织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企业、农村牧区、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其中,正式党员超过 3 人、不足 50 人的,成立党支部 超过 50 人、不足100 人的,成立党总支 超过 100 人的,成立基层党委。党员不足 3 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与邻近的同类性质的单位成立联合党组织。党支部正式党员超过15 人,普遍成立党小组,一般应以工厂的车间、班组,机关的

      科室,学校的教研室 年级、班级 农村牧区的村民组、自然

      村为单位建立党小组。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任期届满前,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按期进行换届。如需延期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后备力量培养,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 7 名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 党员在 7 名以上不足 50 名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 至 5 人,最多不超过 7 人,设书记 1人,也可增设副书记 1 人 成立党小组的要设党小组长 1 人,也可增设副组长 1 人 党员在 50 名以上不足 100 名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人,最多不超过 9 人,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 党员在 100 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9 人,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至 2 人。

      农村牧区、社区 大力提倡嘎查村、社区“两委”正职“一肩挑”,鼓励“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交叉任职,“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应有 1 名女性成员,提倡嘎查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提倡嘎查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机关事业单位 党组织书记一般由班子成员兼任,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 1%-2%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兼职党务干部要将党务工作作为主业,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 注重从企业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党务工作者队伍,重点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内部选举产生,注重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人选。联合成立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可选派优秀党建指导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三)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党员发展,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要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上。加大在农牧区青年致富带头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生产一线人员、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和机关事业单位骨干力量等重点领域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从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中发展党员,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实现党员队伍整体功能的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要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发展党员工作。

      2.强化党员教育培训。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党员培训工作计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依托盟委党校、红色教育资源、远程教育等平台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全员轮训的形式,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

      3.严格党员日常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各项规定,接转组织关系时要认真核实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党员最后一次交纳党费的时间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告知党员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要在接收党员后1 个月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到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结合党员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党籍管理,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

      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失去了党籍。要本着有利于组织活动、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员管理 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把离退休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保证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 离退休党员外聘或异地居住 6 个月以上的,要将组织关系转入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严格执行党费“月收季缴”制度,党员应当主动按月缴纳党费,预备党员自党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费应当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缴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预交党费后,党员收入增加的,要在下次交纳党费时补交差额部分 对无

      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党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 一般为党支部组织委员 不得委托非党员人员收缴党员党费,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严格按照党章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程序,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退出机制。严格流动党员管理,严格执行《阿拉善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台账,发放流动党员证,协调街道社区为流动党员提供活动场所,保证流动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

      4.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 通过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活动,加大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党员互帮互助活动,广泛建立老党员与年轻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间的互助“对子”,探索对党员服务关怀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把服务党员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春节、“七一”等重要节点,加大对优秀共产党员和示范带头人的宣传激励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等活动,让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要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确保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每季度召开 1 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 1 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 1 次党课,通过党支部书记签字留存、上级党组织备案等程序,全面规范“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召开 1 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各党委 党工委、党组 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接受群众监督。要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支部固定党日”“党员活动日”,抓好“党员政治生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激活党组织活动的功效,不断促进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推进党建载体标准化。要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农牧区党组织以“富民党建”为主题, 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十星级”管理、“双服务”、“532”工作法、“党员中心户+”等做法和载体,切实发挥农牧区组织“四个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党组织带富工程”,开展党员致富带头人提升行动。继续深化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加强嘎查村星级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嘎查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电商”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干部“互联网+”能力素质,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引导农牧民群众生产方式向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转变,带动农牧民特别是贫困人员摆脱贫困、共同致富。

      2.社区党组织以“暖心党建”为主题, 按照“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创建有效载体,深入推进精细化服务,完善推广社区“一站式”服务、“灵活式、特色式”服务等做法。结合街巷道立面改造工程,以开展党员联户“暖心”行动为主题,充分发挥在职党员进社区作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困难帮扶、卫生整治、治安联防、义务劳动等方面的“暖心”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成“零距离”。

      3.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以“活力党建”为主题, 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抓“五型机关”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继续以“三亮三提三比三评三创”主题活动为抓手,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说好每一句话、接听好每一个电话、办理好每一笔业务,争创“党员先锋岗”。

      4.国有企业党组织以“聚力党建”为主题, 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规范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四同步”工作,形成经营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以“连心党建”为主题, 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重点,采取单独、联建或“1+N”的形式,下派党建指导员协助深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着重抓好党建规范指导工作,切实形成互动交流抓党建的工作格局。

      6.边境苏木镇党组织还要以“固边党建”为主题, 开展军地共建“稳边”活动,以军警地“三联四同”活动为抓手,深化军警地党组织共筑共建,组织开展军警地“五个一”共建主题活动,以“八一”建军节为契机,组织一次党员、媒体记者边防行、组织一次军警地党组织文艺演出、组织一次军警地共建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一次军警地合格党员标准研讨会、建成一批军警地双拥共建模范嘎查村(社区)等,在全旗形成重双拥、促共建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活动场所服务功能,做到面积达标、硬件齐全、功能完备、标识统一、制度健全。

      1.农村牧区 统筹各类公共资源,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大力加强嘎查村活动场所建设,嘎查村新建活动场所面积农区应不低于 200 平方米,牧区应不低于 150 平方米,其中文化活动室面积应不少于 50 平方米,活动场所应能满足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人口居住集中的嘎查村,要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配备标准化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群众健身广场,加强使用和管理。活动场所门口悬挂嘎查村党组织、嘎查村民委员会、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四块竖长型牌匾,门口居中位置要统一悬挂“十星级”管理牌匾。活动场所内部要有嘎查村基本情况、班子组织机构图 配人员照片 三年发展规划、班子成员公开承诺等,便于党员和群众监督。党员活动室内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三会一课”制度等,一般性工作制度应统一编印成册,活动场所院内要有防风防雨的“三务”公开栏,院落中央要有与活动场所建筑规模、风格相适应的国旗旗杆旗台 一般配 6-8 米高旗杆,挂4 号国旗 “党员中心户”活动阵地,一般要有专门橱柜、两报一刊、学习资料、宣传展板、可供 15 人以上使用的桌椅、供电设备、电视机等设施,“党员中心户”总体要求、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目标任务、运行机制、规范制度等内容要统一上墙。

      2.社区 将办公和活动用房及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通过整合、置换、购买、协调等方式,按规定标准解决。要坚持建、管、用相结合,加强办公和活动用房的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活动场所“一室多用”功能,把社区活动场所建成党员群众教育培训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居民文体中心和社区议事决策中心。

      3.机关事业单位 党组织活动场所要满足办公议事、党员活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综合功能,达到有党建工作牌、有党旗、有办公和活动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党务政务公开栏的“六有”标准。

      4.国有企业 加强党员活动中心等活动阵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开展党组织活动。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按照有牌子、有专兼职人员、有活动室、有制度、有学习资料、有党建经费、有活动时间、有活动记录的“八有”标准,加强党组织活动规范化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多、条件具备的党组织建立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七)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加大党建经费和工作经费投入,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党组织倾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足额稳定、逐年递增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保障到位。

      1.农村牧区要全力保障嘎查村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嘎查村干部工作报酬、村务监督委员会误工补贴及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其中,嘎查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在自治区补贴基础上,其余部分由盟、旗财政按照 4:6 的比例配备 嘎查村工作经费由自治区、盟、旗三级按比例匹配,嘎查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所需经费在自治区补贴基础上,其余部分由盟、旗财政按照 2:8 的比例配备,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盟、旗财政按照 1:9 的比例配备。

      2.社区 要积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社区自我补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自治区级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拨付 10 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直接用于解决涉及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积极推进部门职能下沉、工作延伸到基层、服务拓展到一线、人员深入到社区,确需委托社区承办的事项,要与社区协商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拨付相应工作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 要在行政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党建活动经费。

      4.国有企业 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不少于企业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 1%纳入财务预算,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严格落实党费全额返还制度,按每名党员每年 300 元的标准配备党建工作经费 其中盟级150 元,旗财政 150 元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继续落实每名党建指导员每年工作补贴 1000 元。

      (八)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坚持“无制度建制度、有制度抓落实”,制定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管理、服务、考评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1.规范民主运行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重点突出权力清单公示、工作流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着力在基层形成以党组织领导为核心,各种组织和各类代表共同参与、协商议事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基层监督机构和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发挥作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制定基层党组织事务清单,明确准入事项、严格准入范围。要建立健全小微事务权力清单,在基层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明确基层干部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实施阳光事务。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嘎查村事务民主决策“532”工作法,严格按照“五道程序”、“三次把关”、“两个公开”的要求研

      究嘎查重大事项,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嘎查村民主监督机制。

      2.规范日常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星级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以评星定级为载体,定期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党组织倒排整顿活动,扎实推进星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创建工作,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创先进和党员争优秀的内生动力。要落实绩效报酬制度,根据基层党组织平时考核和年度考评结果,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绩效报酬进行差别发放。要严格规范考核评价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员积分制”等经常性评价机制,形成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估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党组织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群众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3.规范为民服务制度。要规范服务承诺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根据工作职能、岗位职责、自身条件、群众需求等,将服务群众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向基层群众公示。要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实际,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全面推行挂牌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在职党员每年参加不少于 2 次进社区服务活动。要规范联系群众制度,以“五级示范抓引领”为抓手,深入践行联系服务群众“456”

      工作法,扎实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和机关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活动,开展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服务。要规范为民服务代办制度,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室,定期开展“接待日”“接访日”及上门服务活动,推动基层干部主动联系服务群众。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搭建各种表达平台,通过下访征求、网络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载体,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及时做好矛盾问题的沟通化解工作。

      四、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按照 1 年推广打基础,2 年深化出成效,3 年全面上台阶,力争经过 3 年的努力,使全旗基层党组织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17 年,我旗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按照“查摆部署、对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查摆部署阶段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各党 工委要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逐级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帐。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和时限,并实行销号管理。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目标、要求和任务,制定出便于操作、务实有效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  (二)对标实施阶段2017 年8 月1 日 底 10 月底各级党组织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落实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 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 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并在进行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 达标的基层党组织

      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17 年 12 月。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层负责,由上一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要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帐管理 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组织部将按照一定比例,对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各苏木镇党委、旗直机关各党委也要按照一定比例,对所属达标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 委特别是党 委书记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 2017 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由旗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党工委要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所属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就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场所设施、报酬待遇、运转经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需要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旗委组织部将采取明察、暗访、回访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旗范围内通报。

      (三)强化典型带动。要结合选树典型工作,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加大总结推广力度。要注重宣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

      (四)强化考核问责。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责问责机制,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重视不够、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上级党委要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空喊口号、摆花架子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按《考责问责暂行规定》对主要责任和直接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注重工作实效。要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